兒子六歲的時候,我和顧暮提了離婚。因為我在他的車坐墊上發現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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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女兒提倡人人平等。 她將府中家財給乞兒,資助他們去青樓。 「憑什麼隻有王官貴族能去,大家人人平等。」 乞兒強迫賣藝不賣身的姑娘,姑娘被欺辱,她卻冷冷道:「她們看不起乞兒,如此這般也是活該。」"
"兒子七歲生日,嚴淮的白月光不請自來。 她給嚴淮帶了一對價值十萬的袖扣,給兒子帶了隻小奶狗。"
"建安十五年四月初七,姜府上空突然紅光驟現。 城北的術士斷言,當日姜府必有天女降世臨凡,可護家國,佑蒼生。"
"成婚五載,驸馬開始夜不歸宿。 他包了尋春閣的花魁,我包了南風館的頭牌。"
"我在貧困山區撿垃圾時。 新聞裡,富豪爸爸宣布將花費12億為養子建一座遊樂園。"
甩了沈青楊的第5個月,蘇心蘭被醫生告知,她的右耳完全聾了,左耳輕度失聰。
"明清時期,宮中盛行「對食」,即太監宮女結為夫妻。 太監得到老婆的途徑,一般有三個。 一是貴人賞賜。 二是媒人撮合。"
我一直都知道自己是個綠茶婊,別人的媽媽告誡孩子要自強 自愛。而我媽對我從小的教導就是「沫沫,你一定要靠這張 臉嫁給一個有錢人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