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救贖小可憐男主七年,我把裴星養得天真無邪。 斷網重連的系統尖叫:【他不是男主,他是男主的弟弟變態反派啊!】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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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80 年代廠裡分房,顧時勳單身的女兄弟也來湊熱鬧。 我告訴她隻給結婚的分房,她以為我是在為難她,轉身找了顧時勳。 於是顧時勳拿出兩人的結婚證,趁著人多的時候,摟著女兄弟在廠裡說: 「這是我跟沈玉梅的結婚證!」 「我老婆是廠裡的骨幹,這房子必須分給我們!」 我一怒之下撕了他們的申請表,卻被他抱怨:"
"我拿著離婚證站在長江大橋上,想結束自己的生命。 老婆給我發來了短信:「別怪我出軌,隻怪你窮沒本事。我和他去旅遊了,國慶後我回來,我們把你那點財產分一分。」 這個賤人,躺在別的男人懷裡,離婚還要分我一半房產。"
"我與韓耀結婚後, 三年來他夜不歸宿,分房對我從未有過好臉色, 就算那張臉俊美無瑕,我也有些厭倦, 拿著離婚協議書第一次去他房間, 卻發現了披著他衣服的……二哈?!"
"穿成救贖文裡的惡毒女配後,我擺爛了。 囚禁男主的小黑屋內,我指著地上的皮鞭有些委屈,【退一萬步說,它就不能自己上去抽嗎?】"
"我家很窮,窮到揭不開鍋的那種。 爸媽窩在家裡,不上班,也不掙錢。 我聽到他倆的對話:「忍一忍,等晴晴出生,就好了。」 後來,妹妹出生了,取名蘇晴。"
"我妹妹是我爹的野種。 她一無所有,太子卻偏偏愛上了她。 甚至不惜與我退婚,強逼我娘認她為王府小女兒。 我娘不堪受辱,將鑾殿前的臺階磕得到處是血。 當天夜裡妹妹跳河身亡。 後來太子坐上皇位,將我剜心而死,將我娘火燒而亡。 再睜眼,我回到了太子跪在皇帝面前求娶我妹妹的時候。 我將她往前一推,萬分誠懇:「既然太子殿下與她真心相愛,不若陛下成全了他。」 我倒要看看,今世沒了我,他們到底能不能雙宿雙飛!"
"我是娛樂圈第一白蓮花,卻一朝穿成了書裡惡毒女配的女兒。 按照劇情,我被這個親娘養得惡貫滿盈,心理扭曲,惹眾人厭惡。"
"我穿書了,穿成一個漂亮的路人甲,被人買了回去。 我五谷不分,四肢不勤,三年無所出。 婆婆看我不順眼,遣我回家。 天要下雨,我要改嫁。 哪裡知道前夫哥是瘋批一個。 回來後殺光了所有接觸我的媒婆和相親對象……"